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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至22日,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在盘锦市,召开了全省海洋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会议内容,一是明确中国海监总队印发《2008版海洋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二是总结2007年全省海洋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三是布置2008年全省海洋行政执法统计与信息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省海洋行政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落实人员。为保证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海监机构要落实人员,专门负责,定岗定位。二是注重时效。各级海监机构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执法统计和执法月报,不得延误、不得漏报。三是提高质量。报表数字要准确无误,杜绝随意性,增强责任感,实行领导签字把关制度。四是保证数量。要求市、县(区)海监机构,每月完成的执法信息宣传稿件最低数量,必须完成。五是加强培训。除省总队组织的业务培训外,各市支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员搞好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六是保证经费和装备。为做好执法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各级海监机构要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保证经费,改善设备,进一步做好全省的海洋执法统计和宣传工作。
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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