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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区联合执法第二站
北海区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在青岛展开联合执法检查

    人民网青岛视窗5月14日电   (宋学春  唐少曼 )5月11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北海区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副总队长王仁堂一行,来到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听取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关于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监队伍建设及海洋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工作交流和座谈讨论。北海总队孙晋亚常务副总队长、北海分局海域处、环保处及北海总队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聿颂、副局长逄胜波、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支队长冉承宁等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首先,刘心成副局长向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介绍了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基本情况和行动目的。会议上,青岛市支队冉承宁支队长详细汇报了青岛市支队在海监队伍、制度和装备建设,海监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行动,执法示范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经验、成果。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环保部门的有关领导分别汇报了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会议还就如何在青岛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和通过本次联合行动扩大中国海监的社会影响力,如何提高、加强各级海监队伍,特别是地方各级海监队伍装备水平,以及养殖用海和海洋倾废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座谈讨论。

    最后,刘心成副局长肯定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海监支队在青岛市海洋管理工作发挥的巨大作用和取得的经验成绩,指出目前青岛市各类用海行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当地海洋经济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上。他指出,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颁布实施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要求海监执法部门要对所辖海域实施全时空监控,海监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严格执法,真正体现法律的尊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要摸清北海区岸线开发利用、海域使用情况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现状,获得能够说明问题的定量数据,为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支持;同时在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既要宣传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的先进典型,又要查处、打击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利用媒体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海洋法律意识,显示中国海监的执法力度与水平。

    11日至13日,北海区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在青岛展开联合执法检查。北海区联合执法行动陆地监察组对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青岛海西重机有限公司、青岛港前湾四期项目、青岛港原油码头三期工程、招商局集装箱码头工程等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有个别企业在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填海,属于违法用海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海上监察组乘海监21、10船对胶州湾东部、前海及海西湾海域进行全面巡查,巡查重点为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项目、海洋疏浚工程,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海洋污染及其他异常情况。各倾废船在规定的倾废区内进行倾倒,未发现违规行为,倾废区海域环境状况良好。

    空中监察组对海泊河口、青岛港及锚地、李村河口、崂山头至田横岛岸段河口等进行了巡航监视,未发现异常。对海域使用项目巡航监视时,发现北海船厂西侧正在进行填海作业的情况,经陆地监察组核实,该填海工程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制造基地三期项目",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属于依法用海。

(责任编辑:海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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